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招生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四、招生计划
拟招生128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其中汉族在职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总录取人数的10%。
五、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骨干计划考生必须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资格审查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考生报名前应如实填写《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盖章后,将该登记表交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部门一份,向其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其中一份登记表(原件)于2020年11月10日前寄送至西南大学研招办(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252456)。
(三)考试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学校根据生源状况及分省招生计划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具体要求。
2.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学校依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骨干计划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考生调剂,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宁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六、教育管理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西南大学所录取骨干计划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学校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西南大学规定执行。
七、就业管理
(一)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二)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八、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如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