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为“高校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本年度我校拟招收高校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研究生2人。
(二)高校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在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代码、名称 |
考核科目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
①1001英语 ②2011材料审核 ③3011综合考核 |
三、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与招考方式
(一)学习方式
学校2024年高校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只招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录取)类别
高校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须以定向就业方式报考,其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但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按定向协议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责任自负。
(三)招考方式
高校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仅接受“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报考。
四、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高校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的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采取在职攻读的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两年的脱产学习时间。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