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初试
(一)初试方式
初试均为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生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试时间
(三)初试地点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206
二、复试
由学校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线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至二级招生单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材料不真实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有效身份证件(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②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或学生证有效信息页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3.本科期间成绩单;
4.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SSCI 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等;
5.获奖证书;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1 份;
7.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名的书面推荐信。
复试暂定于4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考各二级招生单位官网通知。
三、录取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材料情况、初复试成绩、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公示。
四、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提交相当于内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并将体检报告提交至参加复试的二级招生单位。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86-23-68252456)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pgs.swu.edu.cn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715
(二)西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86-23-68253749)
西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网址:http://gjc.swu.edu.cn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邮编:400715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